有的职工发生工伤以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对鉴定结论并不服,认为鉴定结论有误。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一、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的制度。

二、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如果申请人超过了15日才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同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不可诉的。

总之,如果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相关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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