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这是他们的义务。企业没有达到劳动安全标准员工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工作,是劳动者本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实现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是政府和企业必须尽到的责任。然而在很多企业,劳动者的安全权利不是成为一纸空文,就是被企业一再压缩。可以说,劳动者安全权利的长期缺失中,埋伏着一一起事故惨剧的“导火线”。

配齐安全设施,组织安全培训,落实健康保障,这都需要花钱。在利益考量下,一些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安全权利漠不关心;对于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来说,只要企业照常生产,照常纳税,不发生事故,劳动者的安全权利似乎暂时还没有写进监管者的字典;而本应成为职工权利代言人的工会组织、职代会等机构,在帮助职工争取职业安全权利方面,则普遍呈现出一种无力感。

企业主体责任不能逃脱,政府监督责任不可推卸,但要真正把安全权利落实到每一个劳动者,仅靠企业的自觉或者政府的外部监管还远远不够。应当看到,少数企业之所以长期无视劳动者的安全权利,正是由于在他们眼中,员工只是廉价劳动力,是没有话语权的弱势群体,“你不干,有的是人干”。对此,政府的监管方式也必须转变,因为与面广量大的企业相比,执法监管力量毕竟有限,与其疲于检查,不如在每个企业构建监督制衡的内在力量,比如引导成立由劳动者参与的企业内部安监机构,畅通劳动者安全权利申诉和维权渠道,通过工会等组织劳动者与企业进行协商式谈判,让劳动者的安全权利从“被赋予”变为“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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