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登记了双方的姓名,一方因事急需有钱,将房子抵押借款,另一方以未经本人同意抵押房子是否有效? 房屋解除抵押手续怎么办?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下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抵押权人善意取得产权,那么抵押应当有效。该抵押物房屋的权属证书上的权利人仅为本人,没有共有人,作为抵押权人只要审查抵押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其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再去审查抵押人的婚姻关系、家庭成员和该抵押物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其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因此,该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房屋解除抵押手续办理流程: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已依约履行债务,由抵押双方申请解除抵押关系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告履行完毕,借款人可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解除房产抵押登记。因此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条件是借款人已按《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抵押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 3、《贷款还清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权证; 5、《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销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登记流程: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抵押人持借款人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并领取存放在贷款发放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市区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要求开具《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然后抵押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上述证件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四县在各县房产管理处办理),房产管理部门收回《房地产他项权证》,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内填写注销日期且加盖注销抵押登记章。 对于借款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办理的按揭贷款,如果所购的商品房尚未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条件,借款人已经提前还清借款的,借款人可持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市区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要求开具《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然后借款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四县在各县房产管理处办理),房产管理部门在计算机商品房预售管理系统内注销抵押登记。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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