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之间不应该因为一些小事就吵架打架甚至是闹出任命,最近重庆某中学一名初二学生在厕所内被同学围殴,最后被持刀捅死,经证实确有一名学生被殴打致死,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对于未成年杀人的事件的不断发生,未成年杀人应该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学生因口角捅死同学被刑拘,未成年杀人如何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桑柘中学学生沈某(男,14岁)与同校学生赵某(男,15岁)在校内因同学间纠纷发生争执。争执中,沈某持刀刺中赵某胸部,赵某经送桑柘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受害者赵某的班主任张老师。他表示,学校正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具体事发经过,目前沈某已经送交公安机关,另外两名涉事学生已经被家长接回家中进行教育。

据张老师介绍,最开始初一的两位学生在厕所内因为几句话发生口角,其中一位同学请来赵某帮忙,赵某出面帮忙后事情暂时平息了几分钟,赵某也回到了教室。随后,另一个同学请来沈某帮忙。

“沈某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把刀,冲进我们班的教室,把赵某叫出去了。”张老师说,由于当时正值午休时间,教室里没有老师,班中两位女生看到沈某拿刀后立刻通知了德育处的几位老师。不过,等这几位老师赶到三楼的厕所门口时,事情已经发生了。

赵某的一名同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事发时,教学楼三楼的一厕所被人挡着不让进去,赵某被堵在厕所里,“至少有三个人围殴他”。张老师表示,事发后,学校老师组织学生把赵某送往医院抢救,并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但赵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赵某,其班主任和家人给予的描述差异很大。

张老师告诉北青报记者,赵某性格内向,在班上不怎么说话,“这件事上,他缺乏理智,安全意识不强,学校一直强调打架的危害性,但他凭着自己的哥们义气,最后发生了这样的事”。

而赵某的大姐赵女士却表示,弟弟在家中性格开朗,为人幽默,“他特别善良,在班里的人缘也很好,家里就我弟弟一个男孩,我母亲现在精神状况很不好,我很怕她再受什么刺激”。

此外,赵某的父亲赵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他们已经和学校在民事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但公安机关仍然没有透露具体的案情经过,接下来家里人打算请律师,继续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一定要查清楚我儿子究竟是怎么死的,这样我们才能心安”。

赵先生说,他一直在江西南昌打工,听到儿子出事的消息“整个人都乱了”,“这几天太累了,首先要做的是让我儿子入土为安,之后再处理其他事”。

【法律解读】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构成杀人罪,依法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犯罪的,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所以,法院应该根据具体案情,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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