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电信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科技,每个人都应该多加防范,今日一男子因为网上交友不慎,75万元积蓄被骗光。这种糟心事发生在了广州黄埔区一名高级工程师李某(31岁)身上,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男子扮机师骗光高工75万,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规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2015年7月,李某通过社交软件,与一名认证资料为“空姐A”的用户互加好友。看了“空姐A”发来的照片后,李某着了迷,两人关系迅速升温。“空姐A”经常在聊天里借口炒股亏损、电话欠费等,希望李某资助她。之后又提出与李某合作投资境外商品代购。为了取得李某的信任,“空姐A”还通过微信、QQ介绍了“空姐B”、“机师”给李某认识。
自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李某通过数百次的汇款,共向这三人汇去约75万元。为了满足“空姐A”的需要,到了最后李某不惜通过借钱、贷款。在巨大压力下,李某也曾多次提出希望对方能还钱,但是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多次碰壁后,李某怀疑自己掉入了诈骗圈套,遂于今年3月上旬向黄埔警方报案求助。
接报后,黄埔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逐步锁定了位于福建泉州的陈某亮并于5月10日将其抓获归案。据陈某亮供述,2015年7月,他在网上花2块钱买了一个认证资料为“空姐A”的账号,还下载了各类照片。结识李某后,他便以“空姐A”的身份跟李某交往。之后陈某亮又捏造出“空姐B”、“机师”等人的身份,一人分饰多角,多次骗取李某大量的金钱共计75万元。
【法律解读】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北京市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上海市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受理的诈骗案件中,对个人诈骗数额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单位诈骗在5万元以上满10万元的,(且犯罪嫌疑人已经逮捕并审查起诉的案,仍可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