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是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经常会因为子女的抚养问题发生纠纷,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却是一个令人心疼的话题,孩子还不到两岁,究竟让哪一方照顾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怀孕离婚两岁孩子判给谁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怀孕离婚两岁孩子判给谁

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判给谁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1、男方注意情况

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出于对女方及子女权益的保护,一般来说男方如果起诉离婚,必须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孩子为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2、女方注意情况

对于哺乳期间离婚,在取证阶段,如何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在取证上比较麻烦,法官在证据的提供的基础上,周全考虑孩子未来的生活。因此,如果婚姻实在不能继续维持的话,女方提出离婚,应该积极取证,收集相关有力证据。

在孩子哺乳期内离婚的,原则上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而此时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一般是判给女方。当然,日后也有可能因为客观原因发生变化,而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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