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间恋爱的时候要避免走进极端,陈某某去年在一家工地打工,跟一女子同居在一起,陈某某酒后在工棚内与女子发生争吵,随后对女子进行殴打,将女子打死后还制造了自杀的假象。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男子打死同居女子制造自杀假象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今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据了解,陈某某去年在一家工地打工,跟一女子同居在一起,事发当天下午,陈某某酒后在工棚内与女子发生争吵,随后对女子进行殴打。发现女子死亡后,陈某某将女子尸体扔下楼,制造其自杀的假象。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

【法律解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可见,对于轻微伤,国家做为民事纠纷或者治安案件处理,对于轻伤或重伤案件,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多人参与的伤害案件,不能查明具体哪个行为致伤,但是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都实施了伤害行为的,按照共同犯罪论处,同时按照行为人在伤害中的地位、作用确定罪责。

轻伤案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案件的。对于轻伤案件,被害人可以自行直接向法院起诉。

按照浙江省的相关意见,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安机关可以撤案,检察阶段可以作相对不起诉。

可见,对轻伤案件,国家慎用强制措施,慎用刑罚。对轻伤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害性已经消除、没有逮捕必要的,不得采取逮捕措施。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