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生下孩子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一小夫妻生下孩子后竟然对自己的亲生孩子明码标价进行售卖,贩卖儿童是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卖孩子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小夫妻明码标价出售亲生儿,卖孩子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5月16日下午,泰州市高港区创业园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当地创业园孔桥一超市有纠纷。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报警女子万某称,四川人曲某无理取闹,跟她要钱。副所长徐志俊觉得这个纠纷里面有蹊跷,他细细与当事人曲某等人交流了下,发现这是一起拐卖儿童案件。17日,派出所将涉嫌拐卖儿童的万某、张某、陈某等人抓获,但是那个被拐卖的男婴已经不见了踪影。
曲某是四川人,在高港创业园一家砖瓦厂打工。他说他是受老乡阿米(化名)之托,帮助出售一个刚出生的男婴。创业园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阿米所在的JM砖瓦厂,但是阿米已经离开了砖瓦厂。由于不能确定这个婴儿的去向和身份,创业园派出所民警煞费脑筋。怎么才能找到这个孩子?办案民警灵光一闪,到医院产科、儿科去寻找,看最近出生的新生儿有没有来自四川的。民警走访到泰州中医院产科时,医务人员不约而同想起一个奇怪的产妇。据医务人员介绍,这名产妇39岁,属于大龄产妇。医务人员发现她有了宫缩,就将她扶上产床待产。不料,这名产妇坚持站立分娩,惊呆了一屋子的医务人员。民警调查发现,这名产妇登记的服务住所,正是阿米曾经在的那家砖瓦厂。民警迅速杀了回马枪,堵住了来不及逃走的阿龙夫妇(化名),将出生20多天的男婴小宝(化名)解救。
据民警审查,新生的男婴是阿龙夫妇第四个孩子。他们觉得买卖婴儿有利可图,便在泰州一边打工,一边托老乡寻找买家。儿子出生后,他们就想卖个四五万元。
涉嫌拐卖婴儿的陈某是高港人,她说,侄子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她就想帮侄子抱养个孩子,以便老有所养。不料,中间人狮子大开口,一张口就是8万元,经过讨价还价约定6.6万元成交。姐姐一家本来为侄子治疗、结婚,已经捉襟见肘。他们担心这个即将高价买来的孩子是否健康,就提出来先看下。不料,中间人胡乱扯谎就是不让见。姐姐一家人心灰意冷,说这个孩子来路不明,就不要了。“我们没买孩子,万某就把那个要卖孩子的四川人领到我厂里,找我贴补损失,这哪儿对哪儿吗?”陈某说。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法规】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其中,“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
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