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经常出现飞车党抢夺财物的事件,抢劫是犯法的,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在众目睽睽之下,飞车拽走了一年轻女子脖子上的金项链时候被警方围堵进死胡同抓获,这样的飞车抢夺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闹市飞车抢夺金项链,飞车抢夺怎么判刑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16日下午1点多,市民徐女士正边走边打电话,在经过平行路高架桥附近时,突然被人推倒在地,脖子上的金项链被抢走。一名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从她身边疾驰而过。

徐女士立即拨打了电话报警,并奋力追赶。此时,正在巡逻的荆河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对嫌疑人进行堵截。不到10分钟的时间,民警就将歹徒逼进滕州美明嘉苑小区的一条死胡同,当场将其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今年28岁,大坞镇人。今年1月,李某得知近期黄金价格很高,于是决定把作案目标选定为佩戴金饰的单身女士,在一次抢劫得手后,李某认为发财的机会终于来了。当日他又一路尾随徐女士,趁机下手将价值一万多元的金项链抢走。

飞车抢夺一般直接以抢夺罪处理,但在量刑时会从重处罚;如果飞车抢夺直接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涉嫌抢劫罪,以下是相关规定: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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