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少女离世捐肝脏的社会新闻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觉悟到一旦遭遇意外离世,捐赠自己的有用器官是一种利人利己的行为,那办理器官捐赠手续怎么办理?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少女离世捐肝肾,办理器官捐赠手续怎么办理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16岁的李怡倩就读于南漳实验中学九年级12班。15日上午,陈小燕和丈夫到襄阳市区办事,李怡倩一人在家。下午两三点,陈小燕打电话问女儿吃饭没,乖巧的李怡倩告诉母亲自己做了蛋炒饭,还把家里的地拖了。不过,电话中,李怡倩说自己有些头晕,陈小燕以为孩子有点感冒,就让她多喝点水休息一下。晚上陈小燕回家后喊女儿吃饭时,李怡倩走路已经晃晃悠悠,而且难受得眼睛睁不开。家人赶紧将孩子送到当地医院。由于病情急剧加重,16日凌晨两点,李怡倩转院至襄阳市中心医院,立即被收进重症监护室。此时,李怡倩已处于昏迷状态,浑身瘫软、不能说话。

很快,李怡倩因颅内感染严重,且病源难找、发病紧急,病情急剧恶化,最后只能靠着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

得知女儿的生命难以挽回,陈小燕和丈夫泣不成声。悲痛之余,两人做出决定:捐献救人。19日下午,夫妻俩替女儿签下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陈小燕说,捐献救人是女儿的心愿。她自己也同时签下了捐献协议。

原来,2010年陈小燕患上白血病,一位来自四川的志愿者与她骨髓配型成功,并愿意捐献。虽然最后因为高昂的手术费,陈小燕放弃了移植手术,但对志愿者的感激却一直珍藏在心里。“我常对女儿说,如果我离世了,就将器官捐出来,回报社会。我也问过女儿,如果别人需要她捐献造血干细胞,她愿不愿意,女儿一口答应愿意。没想到的是,先走的却是我女儿!”陈小燕说,她要帮女儿实现捐献救人的心愿。

【法律解读】器官捐赠手续怎么办理

器官捐献的具体流程有8个:捐献登记、捐献评估、确认捐献、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和困难救助。

第一,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第二,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第三,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第四,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第五,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第六,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第八,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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