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之后没有生育孩子是可以领养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收养条件。来自荷兰的索格顿(Sog-toen)夫妇收养了一名四川南充的一岁女婴,今年,这名女孩有了寻找自己亲生父母的想法,收养人要满足哪些条件?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荷兰夫妇收养南充女婴,收养人要满足哪些条件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5月12日,尼克·伦格斯离开成都前,仍念念不忘帮何娇寻找亲生父母的事情,“我希望能早日听到好消息。”

作为省内高校首位获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外国学者,尼克每年都到成都理工大学工作几个月。这次来四川,除了科研和教学,他还有一个特殊的任务——帮助好朋友索格顿夫妇12岁的养女何娇(He Jiao)寻找在四川的亲生父母。

何娇下个月就要满12岁了,目前随养父母住在荷兰南部城市蒂尔堡(Tilburg),但她的出生地在四川南充。

尼克和范宣梅提供的信息显示,2004年6月10日,有人在南充人民南路滨江大道绿化带里发现了一名健康的女婴。市民报警后,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东南派出所民警出警,试图查找其亲生父母,未果。警方出具的资料信息显示,何娇是一名叫刘伟的市民在滨江大道绿化带发现的。女婴身上仅包了一件衣服,没有任何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据。派出所请来医生检查,女婴身长51厘米,体重2.6公斤,营养情况较差,但哭声特别洪亮。医生推断,女婴出生只有4天。派出所将她送入南充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抚养。

5月13日,南充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业务科长焦静确认了上述信息的真实性。

焦静回忆说:“这个女娃娃送进来时,我还有印象,连名字都是我们取的,因为她长得乖,白白净净的,就取小名‘娇娇’,在嘉陵江边发现的,就取了个‘何’姓,后来报给派出所上户的名字就是‘何娇’。”福利院以老人和较大的孩子为主,护理刚出生的小何娇,护工们实在有心无力。养了十多天后,福利院把何娇送到南充市一市民家寄养。

几经周折,民情热线记者找到了何娇寄养过的这个家庭。

今年50岁的女主人弋丽琼告诉记者,当时她丈夫在做护工,她没有工作,自己的孩子十多岁了,于是就在福利院报了名,表示愿意帮助养育婴儿。2004年6月,福利院将何娇送来了,每个月还有几百元的生活费。

弋丽琼回忆,何娇小时候很安静,很少哭,但哭开了声音特别洪亮。小姑娘长得乖,抱出去经常被邻居逗,大家都喜欢她。一年多以后,何娇被一对荷兰夫妇收养。

【女儿的心愿】

“当年他们肯定遭遇很大困难,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5月11日,民情热线记者拿到索格顿夫妇的独家授权书。随授权书一起寄来的,还有何娇的几张照片、出生公证书、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照片中,何娇黑发,笑容甜美。和她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

索格顿先生是专业音乐人,擅长钢琴和指挥,夫人是蒂尔堡市一名中学音乐老师。夫妇俩没有生孩子,但先后从中国收养了两名女婴,此外还抚养了一名摩洛哥女孩。

也许是受养父母的影响,何娇自小就很喜欢音乐。她曾在联合国的一部宣传片中献唱,为此她还曾被荷兰国家电视台专访过。

直到今天,何娇的名字依然是He Jiao(中文的拼音),索格顿夫妇总是亲昵地喊她“Jiao”。索格顿先生说,他们从未隐瞒何娇的身世。何娇其实很早就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也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在中国,但自小就生活在荷兰的她,已经是一个地道的荷兰女孩了。随着年龄增长,何娇对自己身世越发好奇。大概在今年中国春节前后,何娇突然告诉养父母,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当年他们肯定遭遇很大的困难,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们想帮她完成这个愿望。”索格顿先生说,很多被收养的孩子长大后,都会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等得越久,找到的可能性就越小,中国太大,发展、变化都很快。”

为了寻亲,何娇开始学习中文,“若能找到亲生父母,我想回中国看看他们,还想用中文问一下,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法律解读】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而对于子女这一概念,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衡量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时,不能仅考虑收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还要考虑在思想品德、健康状况等方面有无抚养教育能力。例如,品德恶劣、患有精神病等不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既是为保障养子女的身体健康,也是收养人抚育养子女的前提条件。如果养父母身患传染病,不仅极易将疾病传染给养子女,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更不能履行抚育子女的义务。

4、年满 30 周岁。法律对收养人的最低年龄作上述规定,是出于对收养关系的性质和生育时间的考虑。 30 周岁以下的人,生育子女的机会尚多,不必急于收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40周岁以上。这一规定是出于伦理道德上的考虑和保护被收养人的需要。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被收养人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如果另一方允许收养,势必对家庭关系带来种种不利的影响,这是有悖于收养制度的宗旨的。此外,还对收养人作了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数量限制。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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