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本来应该和睦相处,然而总有一些家庭会经常发生一些悲剧。近日女子常某因无法忍受酗酒丈夫的殴打和恐吓,投毒将丈夫杀死,这样的情况妻子会被处罚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妻子毒杀家暴丈夫,妻子杀害丈夫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经查,2014年,嫌疑人常某带着两岁的女儿嫁给了来兰务工人员赵某,婚后二人时因家庭琐事争吵,特别是酗酒后的赵某曾多次打骂、恐吓常某及其女儿。2016年3月,常某在与赵某争吵和打架后,起了投毒杀人之心,购买了灭蟑药并投入赵某水杯中,但赵某喝下并无反应;几日后,常某又购买了灭鼠药再次投毒,赵某喝下被投毒的水后死亡。经法医病理学检验:赵某系溴敌隆及大隆类毒物中毒后引起的多脏器出血、多脏器实质细胞凝固性坏死而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将案件侦破并对常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就在侦查机关对常某预审时,当被问及为何会采用投毒的方式实施报复行为时,常某在长久的沉默后供述,自己2003年做保姆时,因琐事与雇主夫妇发生矛盾,就将灭鼠药投入二人饭汤中让他们吃下,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警方立即调取当年此案的卷宗和相关材料,证实常某的供述与当时重伤的幸存者的叙述和死亡者的尸检报告相互吻合,结合受害人对常某的辨认,一起埋藏了13年悬而未决的投毒案竟意外被侦破。
【法律解读】
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对此,法学家指导案例网中所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故意杀人罪典型案例对此有很直观的解释。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6)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