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是违法的,是指用不合法的手段秘密地取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近日邵东县公安局红土岭中心派出所巡逻民警在巡逻途中,经过建设中路国土局门口时,听到有群众呼喊:“偷手机啦,偷手机啦”,那盗窃罪是怎么处罚的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摩的司机见财起意盗窃乘客手机,盗窃罪的特征和犯罪界限怎么认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民警立即下车询问情况,得知系呼救群众在搭乘摩的时,手机被摩的司机偷走。于是,巡逻民警立刻分为两队对摩的司机进行围追堵截,部分热心群众闻讯也加入到追捕队伍。在警民共同配合下,民警最终在县城中医院附近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追加被盗手机。
经查,郑某是个专职摩托车司机。当天郑某见所载乘客携带物品较多,便要其将手提包挂在车头。在行车途中,郑某发现提包内有个苹果6S手机,一时见财起意,偷偷将手机偷放到自己口袋里。受害人下车后,立即发现手机遗失,断定手机是被郑某偷走了,于是大声呼救。郑某听到呼喊,迅速骑着摩托车逃离现场,本以为盗窃得手,谁知道遇到了巡逻民警,只得束手就擒。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民警提醒:出门在外要提高防范意识,贵重物品不随便外露,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
【盗窃罪】
主要特征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犯罪界限
1.盗窃罪与一般盗窃行为的罪限。其区分有数额和次数两个可供选择的标准,只要具备了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只是一般违法行为。2.把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罪区别开来。这里所指的“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主要指偷窃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包括偷窃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亲属的财物。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和非近亲属的财物不等于本人的财物,但又与非共同生活的其他人的财物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