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都要适度,饮酒也要适量,饮酒过度后果严重的会造成人死亡,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在我们日常的公司聚会或朋友聚餐等喝酒是少不了的事,但是我们应该清楚认识到喝酒适可而止的道理。下面华律小编为您讲一个男子KTV与同事饮酒过量后身亡,同饮酒者赔4万余的案件。了解在饮酒中强行劝酒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案件:

同事相约KTV唱歌喝酒,其中一人却因饮酒过量身亡,同事事后共同出资赔偿。福建柘荣县法院28日披露,该院审结一起在KTV饮酒后死亡导致的生命权纠纷案,李某、宋某、陈某三人各赔偿15000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小张与李某、宋某、陈某系同事关系。2014年12月10日,几人相约至柘荣县一KTV唱歌喝酒至深夜一点多钟。

1小时后,回到宿舍的小张因唱歌过程中饮酒过量,导致胸口疼痛,在急救车赶到前身亡。经法医鉴定,小张心脏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3.69mg/100ml,死亡原因系心源性猝死。

2015年12月11日,小张的父母妻女将当天与小张共同唱歌饮酒的同伴李某、宋某、陈某三人诉至法院,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张的家人同意李某、宋某、陈某三人各支付15000元作为赔偿款,同时,考虑到三人经济不宽裕,同意赔偿款分期支付。

律师说法:

在饮酒中强行劝酒、灌酒或故意放纵饮酒,或没有尽到对醉酒者相互保护义务,以及没有及时履行通知、协助救护、帮助等救助义务,致使醉酒者伤亡的,即使醉酒伤亡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他同饮者也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

强行劝酒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由于过错(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律师提醒公民,在与他人挑起的赌酒、斗酒、劝酒等特殊情况下,除了饮酒人自担风险外,劝酒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劝酒者应当意识到,被劝饮酒者饮用过量的酒会导致身体受伤害甚至死亡,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向其劝酒,任其醉倒,或主观上故意让其醉倒,或明知会造成对饮酒人的伤害却轻信可以避免,即构成民法中常说的过错。法官还特别指出,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强行让他人喝酒的,还有可能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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