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本来是天真烂漫的,然而有个孩子身体却遍体鳞伤,有人怀疑孩子是被母亲家暴所致,而母亲却反驳说是刮痧,虐待儿童怎么处罚呢?会被判刑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9岁女孩疑遭家暴遍体鳞伤,虐待儿童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山东烟台一9岁女孩,脸上一片淤青,眼角也有青肿,上衣都被血粘在后背上,甚至脱不了衣服。女孩遍体鳞伤,有人怀疑其遭到家暴。对此,女孩的母亲竟说是自己帮女孩刮痧导致的。
对此,医生称:肯定不是刮痧,应是棍子抽的。目前警方已介入。
【法律解读】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虐待儿童,并且在刑法当中规定了虐待罪,对儿童实施虐待的行为情节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作出刑事处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虐待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关于虐待罪的规定是: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通过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虐待罪容易同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混淆。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某一行为是构成虐待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时,一般从主观故意上区分二者的界限,虐待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至于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主要从主观故意上区别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出于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摧残和折磨的故意,在实施虐待行为过程中,造成被害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其行为构成虐待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则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虐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