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21元,与2016年的57878元相比,增加了5943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其中,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66456元,同比名义增长10.3%。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6%。

分地区看,2017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排名前三的城市是南宁市、柳州市和桂林市,分别是72841元、63413元和62127元。

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

金融业96818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52倍;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936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47倍;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9025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24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

住宿和餐饮业34155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53.5%;

农、林、牧、渔业36875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57.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4261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69.4%。

2017年广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8227元,与2016年的36089元相比,增加了2138元,同比名义增长5.9%。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广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2%。

年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前三个行业分别是:

科研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分别是46859元、46606元和43210元,这三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全区平均水平的1.23倍、1.22倍和1.13倍;

年平均工资水平最低的后三个行业分别是:

住宿餐饮业、农林牧渔业和文化体育娱乐业,分别是30347元、30417元和31994元,这三个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广西平均水平的79.4%、79.6%和83.7%。

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房地产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率分别为9.4%、9.2%和9.2%。

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增长率分别为1.7%、1.8%、2.8%。全部18个行业门类中,有7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从增速看,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实际增速为8.6%,快于经济发展增速。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仍保持平稳增长,主要得益于以下两个方面因素:

一是2017年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就业形势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势温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了工资的稳步增长;

二是工资政策调整进一步显现效果。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指导线政策标准,对工资水平的增长起到兜底保障的作用;

三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政策,促进了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的提高。

工资统计数据容易引起误区的解读

统计部门发布的工资数据是税前工资,并非“到手收入”,往往平均工资数比实发工资高。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经济效益不同等诸多因素,工资水平客观上存在较大差异,个体的感受会有不同。此外,这次发布的平均工资也不是“社会平均工资”。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要求,劳动工资统计对象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也不包括农村地域的单位。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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