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去逛商场,那要是顾客在商场摔倒受损,商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近日一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商场不慎滑倒,虽然只造成皮外伤但万元的玉手镯却摔出裂缝,商场是否应该进行赔偿?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老人滑倒摔裂手镯商场被判赔7200元,商场滑倒怎么索赔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2014年11月15日上午,年过六旬的刘婆婆(化名)在增城某楼盘认购房屋活动期间到某商场购物。据刘婆婆回忆,商场地面铺的是抛光砖,当时地上还有一大片水渍,现场也没有放置注意地滑的警示牌,她刚进到商场就摔了一跤,左手肘部肿了一个大包。不久,女儿发现她的手镯裂了,于是马上回去协商赔偿事宜,商家却不承认,刘婆婆选择报警。刘婆婆称,当时购买玉手镯,花费了2万元,刘婆婆于是将商家告到了法院。

面对控诉,商场辩称,当时刘婆婆身上穿着很厚的大棉衣,摔跤后她离开了,当时并没有发现她戴了手镯。之后,刘婆婆返回商场,手上才有手镯,那么手镯是不是在商场摔倒而摔裂的,不能确认。

商家:停电无法提供监控

本案庭审过程中,刘婆婆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提取事发时商场内的监控视频以佐证。但是,商场没有提供当日录像,商场方面表示,因事发时商场停电,监控没有工作,无法提供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可是供电所表示当天事发商场所在楼盘线路供电正常。

【法律解读】

法院判决商场担责六成

法院认为,商场不提供事发时商店内的监控视频以鉴证,还谎称事发时商场停电,因此认定刘婆婆的玉镯是在商场内摔裂。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酌定商场担责60%,因刘婆婆手镯经鉴定损失为12000元,为此商场应赔偿7200元,刘婆婆自行担责四成。如何界定公共场所?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指出,购物中心、公共汽车站、商场、银行等都属于公共场所范畴,对公共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所有人、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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