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男子离婚后因为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割对自己不公平于是后悔不想履行离婚协议,于是想要通过复婚的方式使离婚协议失效,这样的做法是否能使得离婚协议失去法律效力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夫妻离婚后又复婚,之前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案情经过】

2004年,李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互生好感,并很快于2005年初登记结婚。孰料,婚姻生活绝不是恋爱时想象的那么美满。李某嗜赌,经常夜不归宿在朋友家打牌。王某爱美,买包和衣服大手大脚。两人开始经常出现口角冲突,乃至大打出手。

2010年双方终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李某支付王某15万元现金,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签定后不久,李某又后悔了。王某在婚后花钱多赚钱少,现在离婚了居然还要自己掏15万块钱。可是,因为自己的一时意气,协议已经生效了。这可如何是好?

不如再复婚,如此一来,那份离婚协议岂不就无效了?想到就做,李某知道很难从王某身上取得突破,便主攻王某的父母。终于在双方家人的极力劝说下,2012年两人复婚。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两人复婚未到两年,李某又与一帮赌友聚到了一起。2015年王某向东莞某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李某支付第一次离婚协议中约定的15万元现金。李某立即提出抗辩,认为第一次离婚时签订的协议已随着双方的复婚自动失效,王某不能以失效的协议要求自己支付15万元。

【法律解读】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志显示,合法有效,因此可以认定双方债务关系成立。而复婚后,双方未就该协议提出变更或解除,因此该协议依然有效,遂作出如上判决。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李某与王某在第一次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自签订时生效,李某有义务履行协议内容,王某有权主张李某给付其15万元。李某与王某复婚这一事实并不能消除王某对李某享有的债权,因此前次的离婚协议依然有效。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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