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报道指出有团伙利用网络,制造白银骗局,先后有60余人上当受骗,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对于此种情况,犯罪团伙会判什么罪呢?今天,华律网小编为您回答这一问题。

【案情简介】

何某某等6人于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期间,以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网上白银交易的事实,先后诱使北京、湖南、江苏等多个省市的数百人在虚拟的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白银交易,将其中部分款项据为己有,并造成其中的60余名被害人损失共计900余万元。

【法律解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犯罪团伙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利用网络炒白银,制造骗局诈骗他人财物,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让对方陷人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行为,并且他人遭受了财产损失,应以诈骗罪论处,并且该团伙属于共同犯罪,应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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