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两大文件精神,国务院联合14个部委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电视会议,正式颁发了《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P2P风险专项整治方案正式落地。

P2P网贷整治方案主要提出了将采取“一户一档”、划定红线、分成三类和政府不兜底等方案。所谓”红线“是指,网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自融、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大规模线下营销、误导性宣传、虚构借款人及标的、发放贷款、期限拆分、发售银行理财和券商资管等产品、违规债权转让、参与高风险证券市场融资或利用类HOMS等系统从事股票市场场外配资行为、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

P2P风险专项整治在即,整治方案中从定性、业务、踩不踩“线”三个方面来进行了平台分类,网贷平台被分为“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整治方案落地后三类平台将何去何从?四象金融系统的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方案中的细则,第一时间为大家送来前线讯息。

第一,对于“合规类”的平台,监管会继续支持甚至鼓励其发展,过程中做好督促。

第二,对于“整改类”的平台,或为“大约异化成信用中介”,有些触“红线”但并未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则监管态度为“限期整改”,如果到期后仍然整改效果不明显,就有可能面临淘汰或整合。

第三,对于涉嫌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取缔类”的平台,有关部门将进行严厉打击,这些平台除了将退出市场外,还将面临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网贷平台的风险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大小等,也将成为整治处置的考量因素。

据了解,此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将为期一年,专项整治工作旨在扭转部分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扼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实现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在这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期内,四象金融系统小编建议,网贷平台多自查自律,在监管和整治过程中不断顺应政策发展,注重平台自身有序发展和合理创新才是最终出路。

文章来源:四象联创

文章编辑:华律网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