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带女儿看病的女子持高跟鞋将输液的女护士头敲破,这样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女子持高跟鞋敲破怀孕护士头被拘,故意伤人罪怎么判刑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4月27日,云南文山市西畴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医患纠纷,一名带女儿看病的女子持高跟鞋将输液的女护士头敲破,目前已被行拘。29日从院方获得证实,被打护士刚怀孕不久。
自称系现场目击者的网友发帖称,当时女子带其女儿来看病,因女护士怀孕4个月,给女童输液时动作较慢,遭致女子谩骂。双方发生争执后,女子脱下高跟鞋(鞋跟带有铁皮)敲打女护士头部多次。网友上传的图片显示,被打女护士头部受伤,满脸是血。
西畴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表示,被打女护士确实刚怀孕。事发时无监控画面,因此无法确定谁先动手。
西畴县人民政府网28日发布了《西畴县快速依法查处一起患者家属殴打医护人员案件》通报:2016年4月27日,西畴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医护人员案件。据查,27日12时许,在西畴县城经商人员宋某带其生病的女儿郑某(8岁)到西畴县医院二号住院部儿科病室输液,宋某认为输液准备时间过长,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情绪激动失控,脱下右脚高跟凉鞋击打医务人员唐某头部两下,致唐某头部受伤。经鉴定,唐某的伤为轻微伤。
通报称,目前西畴县公安机关对宋某故意伤害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处予罚款行政处罚。
【法律解读】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