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通知,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营改增配套操作性文件明确了房地产相关税收计税规则,主要强调在征收其他税收时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计入销售收入。

根据两部门通知,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两部门通知同时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法条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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