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上签订的房屋到期期限还没满,房子易主了,那这个时候租赁合同还有效吗?租客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租房合同未到期房屋易主,签订的租赁合同还需要继续履行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2012年12月24日,潘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在三八广场附近的泛华领城公寓租住了一套房屋。租期为1年,租金为每月2300元钱。如今离租期到期还差3个多月,公寓的房主将房屋转卖他人,新房主即将入住,潘女士担心自己的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效。

昨日中午,记者联系上了房主孙女士。孙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确实在租赁合同期间将房子转卖他人,新房主着急入住,自己也答应了潘女士将剩下的三个多月的房租钱退还给她。说起违约赔偿一事,孙女士说,潘女士应该是先违约的,“在房屋租赁合同里有一条,乙方也就是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应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 ”孙女士说,潘女士当时只交了一半儿的保证金,所以孙女士认为是潘女士违约在先。

【法律解读】

买卖不破租赁

对于双方的纠纷,本报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得到的说法是“买卖不破租赁”。根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与《民通意见》第11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予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对于文中房主买卖房屋,并不影响潘女士继续对房屋租赁的权利。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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