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乡镇举办文体节,父子带着自己的表演班子去表演然而女演员却因淫秽表演被警方带走,到底怎么回事让我一起来了解。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女子进行淫秽表演5分钟被拘11天,传播淫秽犯罪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4月20日,淮南市潘集区某乡镇举办文体节,亳州谭某父子带着自己的草台班子也来凑热闹,因女演员便因淫秽表演被警方带走。记者今天从当地警方了解到,进行淫秽表演的两名女子已被治安拘留。
当地警方介绍,4月20日上午,民警到现场看到,草台班子搭了一个棚子,舞台上共有三名女子只穿着胸罩和内裤在表演,其中两名女子表演时把内裤脱到膝盖处,继续表演了约5分钟,而另外一名女子则把胸罩下拉,有意露出胸部,现场有20多名群众观看。警方通过调查得知,谭某父子组织的这个草台班子已有七八年历史,他们收集了全国许多地方的庙会举办时间,并制作了一本“庙会谱”,按上面的时间赶庙会进行表演。
据悉,两名进行淫秽表演的女子被治安拘留11天,并处700元罚款。目前,警方已对谭某父子涉嫌组织淫秽表演批准刑事拘留,下一步将进行网上追捕。
【法律解读】
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五条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
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