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注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那么,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多少陪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的依据是什么?下面,就让华律劳动纠纷律师来告诉你吧!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的依据及支付陪偿金标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支付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按上面的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因此,并不是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后就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还是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华律网平台的律师,由他们为您进行优质的服务。

律师推荐:荆门律师荆州律师阿坝律师益阳律师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