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是对物的权利。这里所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是一种财产权,财产权是直接体现经济利益的权利。很多人不了解,因此很关心,物权对生效合同的影响,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的物权就一定属于买房人吗?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网友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的物权就一定属于买房人吗?

【律师解答】

物权法颁布之前,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不受物权法是否颁布的影响。因此购买房屋后,买房人享有物权。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受《民法通则》的调整,而且我国的《合同法》也涉及了买卖合同的内容,可以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因此,无论《物权法》是否已经颁布实施,都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物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相关知识】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物权”一词是由中世纪的注释法学派首先提出来的。他们在解释罗马法时,以“对物之诉”为基础,创立了具有近代意义的物权学说。1811年的《奥地利民法典》率先在立法上使用了物权的概念。1896年《德国民法典》以其为该法第三编的编名。其后,为大陆法系众多国家接受。

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力,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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