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代总是喜欢惹是生非打假斗殴,那要是有学生放学路上打群架,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放学路上打群架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学校没有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由此可见学校仅对在校期间内所受伤害负责。但是造成你家孩子受伤的那名孩子的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本案中,杨某受伤的时间和地点,均不在学校监督管理范围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不应该承担事故的责任。按照该事件的性质,应属于一起偶发性交通事故。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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