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哪些准备资料呢?接下来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进行工伤鉴定需提供的材料: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治疗记录;
4、工伤认定决定书。
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鉴定的,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实践中劳动者未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还需要先搜集证明自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才能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工伤鉴定。劳动者可以提供如:进出公司的门卡、工资条、工作服、表彰或处罚决定等作为证据。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