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经常会跟着老板出去应酬,那要是领导要求下属一起出去应酬,发生意外属于工伤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受伤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但公司领导要你朋友陪酒又未尽到相应的保护义务从而造成受伤,可以提起人身侵权赔偿诉讼。

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属于工伤吗

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工厂也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承担部分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首先工伤的认定,

是否构成工伤,看是否符合系列情形之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若符合,则构成工伤。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