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竟然找来刑满释放人员将女儿闺蜜奸杀这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男子雇人奸杀女儿闺蜜,雇凶杀人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法律解读】
15年前,河南洛阳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雇凶杀人案件,一名执法人员竟然知法犯法,雇凶奸杀自己女儿的闺蜜。
15年后,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在今年的3月30日,该杀人案的最后一名逃犯,终于落网。
2000年前后,河南洛阳市某单位的一名执法人员周某发现,自己女儿经常和一名女同学刘某待在一起玩耍,两人整天形影不离。周某认为这直接影响了其女儿的学业,让他非常苦恼。
周某的责骂,并没有让女儿把心收到学习上。女儿反而直接租房,和刘某住在了一起,两人同吃同住,俨如一对情侣。
周某说,起初他只是想找人收拾她一顿,让她们分手算了。他的这一想法很快被一名律师张某知道,张某决定帮忙处理此事。
于是,律师张某找到她的高中同学王某。王某是洛阳当地人,曾经两次被判刑入狱。王某随即对受害人刘某进行跟踪,将其骗到一个城中村的民房内,王某等人将刘某进行性侵害后,残忍杀害。
王某将受害人刘某的尸体,抛弃在宜阳县的一口枯井内。随后,王某又找到周某要了1万多元钱。几个人原本想事情就此已经过去,没想到受害人刘某的家属,见刘某几天迟迟未归,便赶紧到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报了警。
▲王某将受害人刘某的尸体,抛弃在宜阳县的一口枯井内。
发现线索后,民警迅速将相关涉案人员抓捕归案,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冯某似乎听到了什么风声,早早逃离了洛阳。15年来,民警跑遍全国各地,始终没有放弃对冯某的抓捕。
2016年3月,在外逃亡了15年的冯某被民警现场抓获,押解回了洛阳。
以前落网的相关人员已相继被依法审判,周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律师张某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解读】
雇凶杀人怎么处罚
依据《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及共同犯罪的规定,所谓雇凶杀人属故意杀人罪,虽然其本人没有亲自参与杀人的行为,但行为人是在其授意的情况下才有所作为的,雇佣者本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害危性,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是主谋,故该种犯罪一般会判除死刑。
父亲竟然找来刑满释放人员将女儿闺蜜奸杀这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