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新举措,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4月起驾照可异地补换领和审验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4月1日起实施:
实习期驾驶证记分处罚力度变动大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新举措。按照要求,公安部制定完善配套制度,修改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称公安部“139号令”,以规章形式细化固化改革措施,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自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及使用规定已历经4次修改,之前对于违法行为的记分均有调整。“139号令”沿袭了“123号令”的规定,继续坚持了对于实习驾驶证、校车、大中型客货运车及危险品运输车的严重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总记分分值达52项,对于违法行为记分规定未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