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遇到了价格纠纷有时候投诉无门,那我们应该怎么样做呢?生活中消费者在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消费者欺诈怎么投诉

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获取利润,利用各种不法手段向消费者推销其产品和服务。对消费者而言,消费欺诈严重侵犯了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市场经济秩序而言,不法经营者利用欺诈手段恶意抢占市场份额,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了不正当竞争。

一、欺诈消费者行为的表现形式

消费者遭遇欺诈行为可以依照我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二、当上述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哪些维权途径呢?

当消费者受到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侵害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要求经营者给予双倍赔偿: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等途径。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咨询。

相关法条

[1]《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

[2]《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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