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喝酒误事,已婚男子在高中聚会上与曾经的初恋女友发生关系,并且使女方怀上了孩子。同学聚会后怀孕生子,那么孩子怎么办?可以请求生父法院吗?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女子小霞今年36岁,她与被告魏某本是高中同学,同学期间两人虽互有好感,但后来均各自结婚成家,并无太多的往来。后来小霞离婚,一直没有再婚。一切都在2012年春节时发生改变,他们高中同学发起了一次聚会,同学们多年没见,大家很高兴,很多人都喝多了。饭后,喝多了的魏某推开了也有些醉意的小霞的房间门,两人在醉酒的状态下发生了关系。醒来后,两人心照不宣,各自回家,此后相互之间偶尔打电话,也没有深交。

经过汉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其非婚生子由小霞进行抚养。而魏某从今年1月1日起,每年付其该子抚养费24000元,直到其子生活独立。魏某每月对孩子行使一次探视权。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非婚生子的法律地位如何

虽然非婚生子的父母有过错,但非婚生子女是无辜的,根据国家法律,非婚生子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是平等的。如果父亲或者母亲有一方不愿意承担抚养责任的,另一方一定要勇于起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虽然非婚生子的父母有过错,但非婚生子女是无辜的,根据国家法律,非婚生子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是平等的。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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