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面具吓人本是一个恶作剧的行为,但是如果戴面具吓死了人会判刑吗?对这种行为的定性是什么呢?下面就让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解读吧。欢迎阅读。

据广宁县公安局昨日通报,前晚,一男孩子心生郁闷,戴着自制纸皮恐怖面具出门吓人取乐。接警后,派出所民警30分钟内将其抓获。

据介绍,当晚10时30分,随父母在广宁县城做物流配送生意的广西灵山县16岁男孩郑某良因在家里感到无聊,便用纸皮自制了一只恐怖面具出门,在县城街道以吓人取乐,其行为引起了一些市民的恐慌。

有群众称,他已经不止一次这样头戴着面具出来吓人了,还曾出现在小迳小学门口、海港城门口、县人民医院路口、大迳桥、百盈大道路口等地方。这样的行为稍显“变态”,“万一有个心脏病什么的,被吓死了谁负责?”

在民警的调查中,郑某良对自己戴恐怖面具故意吓人取乐的事实供认不讳。

由于郑某良的吓人行为并未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后果,民警在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后,昨日凌晨,将其释放回家。

法律知识: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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