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网友称为“女版古惑仔”打群架的视频热传网络,那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广西女版古惑仔打群架,案件如何定性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画面中约20名少女手持钢管、西瓜刀等,一边叫骂一边追打。这起械斗发生于3月20日下午,广西来宾市忻城县思练镇,参与者大都是未成年人,部分为思练中学学生。据警方了解,此为女生之间在网上有争执而引发打群架,事后双方并无大伤,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尚未定性。
这段时长5分钟的视频拍摄背景为乡村道路,多名少女先是聚在一处楼房前叫骂扭打,手中均持有钢管、西瓜刀等物,当人群开始跑动,一名身穿灰色套装的少女用刀背挥打牛仔外套少女,不远处四五名少女也在相互追打,嘈杂声中能听到有人呼喊“不要用刀砍啊”,也有围观少年的笑声。
画面还显示,约十人围住一名少女拳打脚踢,另一群少女将其拉出并维护,之后两群少女争吵“你还是不是我朋友”等,仍伴随不断的推搡和追打。
械斗现场,多名少女一边叫骂一边持械追打对方。
广西女版古惑仔20名中学女学生网上争执引发群架凶狠不输男性
【法律解读】
打架斗殴有可能涉嫌犯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