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P2P平台主动停业,广大网贷人呼吁,平台应选择良性退出的方式,明确平台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人损失。四象金融系统的客座指导专家为您详细解读。

近日大王理财平台在官网一份公告,宣布将于2016年3月4日正式关闭,此后将不会再有新的业务提供,也不会通过其它任何线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QQ)和投资人联系或者推销产品,就这样正式告别了网贷市场。同时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2月底,网贷行业中主动停业平台数量有所增加。

大王理财退出市场之前,明确表示投资人本息已全部兑付。事实上,近期宣布停业的平台并不在少数,投资人的回款仍可以提现,平台在突然停业仍然让广大投资人心中很多担心。于是,广大网贷人呼吁,平台应选择良性退出的方式,明确平台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人损失。

四象金融系统的客座指导专家认为,平台退出机制建立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去年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经提出,其中第二章第八条还指出,“[备案注销] 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办理备案注销。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注销其备案。”同时在第三章第二十四条中明确指出,“第二十四条 [业务暂停与终止]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公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因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应当在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借贷业务,清算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征求意见稿》还没有正式落地,但是作为网贷监管行业的第一律法,如今已经正式起到保护投资人利益的重要作用。

关于如何明确平台退出机制,也还未真正落实。小编从央广网了解到的最新信息,提到了相关的一些建议:第一,审批要严格,严格准入门槛,加强数据分析,设立预警系统,注重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监管的一致性,对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的业务实施一致性监管,防止监管套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第二,信息要透明,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重点是对于资金募集、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管定期公开项目投资运行情况,明确风险提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监管,建立第三方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市场约束和社会监督,建立针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第三,资金要托管,平台不能自身做担保、自融、发放贷款和分拆融资项目期限,资金要由资质明确的第三方托管,严格实施监管,防止托而不管的漏洞,完善资金存管机制,建立客户资金安全“防火墙”,防范第三方支付机构挪用客户资金风险。

专家认为,依法治企互联网金融,守法经营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法律约束。特别是进一步明确P2P网贷平台的退出机制,如果跑路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如何追索需要进一步明确。四象金融系统服务金融企业多年,期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呼吁建立网贷行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文章来源:四象联创

文章编辑: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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