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内部职工集资以及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相互拆借资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呢?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受法律保护吗

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行为有条件的予以认可

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即只要是为了生产、经营,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不存在转贷牟利等情况的,都为合法有效。

企业以个人名义进行民间借贷谁来偿还

此外,在企业经营中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就是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内部人员个人名义进行民间借贷,所借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该由谁来偿还借款?

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一般是谁签合同(打借条)由谁偿还。但是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突破了这一原则,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此对应的,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向他人民间借贷,但所借款项没有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而是个人使用,同样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