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业问题,比如就业难问题、就业歧视问题以及跳槽与失业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那么针对女职工劳动权益,我国法律有哪些保护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来告诉您。

女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保护

宪法第48条规定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上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对劳动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孕妇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是否按病假、事假处理?能以此为由克扣工资吗?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因此也就不能扣工资。

用人单位可否辞退怀孕的妇女?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和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版)》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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