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该依照公司章程进行登记确定,那法定代表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接下来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自身原因或公司原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通常以单位的意志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的,大部分情况下是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不仅仅处罚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很多情况下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在本文一一介绍。

在我国刑法中,对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和双罚制并用的制度,即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单位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则既追究单位的责任又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常见罪名如下: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二)妨害清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一);

(四)虚假破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二);

(五)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六)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八)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九)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十)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十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十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十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十四)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十五)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以及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十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十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交易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十八)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十九)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二十)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二十一)逃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二十二)骗购外汇罪(《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

(二十三)洗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二十四)集资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二十五)票据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二十六)信用证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二十七)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二十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二十九)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三十)假冒专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三十一)侵犯著作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三十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三十三)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三十四)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