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调整完善了有关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的规定,那么上海新条例出炉婚假有多少天?

2017年2月23日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全国各省婚假、产假、陪产假规定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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