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重要的权利保障措施,那么哪些财产可以诉讼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是如何规定的?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哪些财产可以诉讼保全
与本案有关的财产都可以保全,但应在请求范围内。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六十四条对申请保全人或者他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办理查封、扣押、冻结等手续。
诉讼保全的财产有以下特点:
1、具有经济利益,比如没有经济利益的纯义务,没有保全的价值;
2、可实现性,即必须可以转化为其所有人的合法利益,非法所得或违禁品不能实现其经济价值,不具有诉讼保全的意义;
3、可转让性,不能在主体之间进行让与的财产不得保全,如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继承权,又如从附于主权利的从权利(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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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