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文凭得到工作机会,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正规人才的流通。那么,使用假文凭会判刑吗?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案情简介:
苏某受雇某公司运营总监,月薪18000元,一年后劳动合同到期,苏某与单位发生争执被辞退,单位经核实发现苏某应聘时提供的学历证明是伪造的。因此,单位将苏某告上法庭,要求苏某赔偿其经济损失14万余元。
案例分析:
使用假文凭求职,苏某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购买假文凭、假证书者,目前尚不构成刑事责任,但需要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二款规定:“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高等学校学历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视购买、使用假文凭者情节轻重,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本案中,苏某使用假文凭获得工作机会,其实质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及缔约告知义务,属于欺诈行为,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视为无效。使用假文凭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社会福利,不得向有损失的用人单位索要赔偿。同时《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单位还可以要求苏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