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成立、注销都是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否则其债权债务关系是很难处理的,工商管理部门也难以监管。那么企业集团注销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

1、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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