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个城市里,都有很多各种各样的地下管道,窨井盖摔伤路人的事情时有发生。窨井盖摔伤了人如何赔偿?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案情简介:

徐州王女士夜间骑电动车在慢车道行驶,途径某路时,车前轮突然掉进一口窨井,将王女士摔伤。王女士立即报警,经查看,该窨井盖上有某燃气公司字样及电话号码。王女士伤愈后起诉某燃气公司,要求赔偿各项人身伤害损失。

法院判决:

徐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其白天进行了巡查,没有严格按照24小时巡查制度进行夜间巡查并发现窨井盖移位,被告应对原告的伤害承担责任。而原告在凌晨0时40分摔伤,此时路灯昏暗,原告此前经过此处也没有窨井移位现象,因此原告正常行使未能预见窨井盖移位导致损害发生,主观上没有过错和过失,原告对事故发生不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律师评析:

窨井等地下设施本身具有损害危险性,但管理人可以通过管理予以改进或避免损害发生或将其降低到最低限度。管理人对窨井等地下设施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及时巡查、维护、修缮,保证设施安全。因窨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的,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管理人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的,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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