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现保姆虐婴惨案,一名一岁多的女婴被保姆虐死,头部遭重创伤势过重身亡。案发后,当地检警介入调查。那么我国是否有虐童罪这个罪名呢?保姆虐童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呢?
女婴被保姆虐死案件经过
据了解,台中市1岁2个月大的林姓女婴,疑被林姓保姆殴打施暴致重伤不治。1月31日傍晚,林姓女婴因头部遭重创送医,保姆声称是喂奶时手滑,不小心将女婴摔到地上。
当天,林姓女婴被送医后,已经呈现死亡状态,抢救后才恢复心跳,仅能靠呼吸器维持,医生也无法确认是否能再醒过来。
“虐童罪”入刑有必要吗
2012年10月29日,一项网络调查显示,95.6%网民支持在《刑法》中增设“虐童罪”,以刑罚方式震慑、惩戒施暴者。那么“虐童罪”入刑有必要吗?
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艺军教授表示,虐童入刑势在必行,“但以《刑法》‘禁止虐童’不应只针对幼师,也不限于肢体伤害,在习惯了‘儿童是大人手里橡皮泥’的社会里,增设‘虐童罪’更需家长转变观念。”
“我国原则禁止虐待儿童的法律法规很多,比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但大多是倡导性的,不足以保护儿童‘免遭伤害’。”皮艺军表示。
什么是虐童,虐童应该如何预防
1981年,国际儿童福利联合会曾对“虐童”作出如下分类:一,家庭成员忽视或虐待儿童;二,有关机构忽视或虐待儿童;三,家庭以外的剥削(童工、卖淫等);四,其他虐待方式。其中,家庭成员忽视或虐待又分为躯体虐待、忽视、性虐待和心理情感虐待。
“从虐童行为本身的内涵看,它其实包括了所有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不止‘幼师进行肢体伤害’那么简单。”皮艺军说,“《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类似规定,但不具可操作性。更重要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缺乏一套可落实的司法程序。儿童是没有社会化的群体,依赖性非常强,一旦受害,没有独立表达诉求的能力。儿童有什么样的诉求,向谁起诉,谁来控诉,谁来负责,都没有相关规定。”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对媒体表示,不可操作性首先是现有法律对“什么是虐待儿童”定性不清,以致很多人不知道虐待儿童的边界,也不认为取乐、侮辱、忽视儿童的行为属于虐待。
我国法律对虐童是如何处罚的
目前,我国《刑法》并无“虐童罪”,已有的虐待罪仅限于虐待家庭成员,且量刑一般不超过两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星水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国将虐童行为入刑,“条件已经成熟”。
“我国未成年人的比例约占总人口1/4,城镇居民又多是独生子女,避免虐待事关儿童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无论从家长的期待还是国家的未来角度,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都应该优于成人,实行‘特殊人群、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