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摄像头就好比一双特殊的“眼睛”,如今在各个小区也越来越普遍了,但是虽然给大家带来了很多安全感,但是有时候也会让人很不自在。那么自家监控侵犯邻居隐私权咋办?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自己家监控侵犯邻居隐私权怎么办

应当改装,以免再次侵犯他人隐私权。

【事件经过】

周寨镇居民周某是经营建材的个体户,家有轿车、电动三轮车及经营的货物等放在院子里,以前曾发生过失盗现象。去年11月,为响应镇政府关于加强群防、技防冬季治安防范的号召,在自家二楼安装了一个监视探头,院子里的东西便一览无余,周某感觉自家安全了。去年12月的一天,与周某住宅仅一墙之隔的王老师,同邻居在一起拉家常,邻居说“还是你们夫妻感情好,老公出门前都要亲吻你”。王老师红着脸问邻居怎么知道的,邻居无意脱口到“从周某监控里”。王老师回家后,反复查看周某装在其二楼的监控探头,发现自家的院落有近二分之一纳入周某的监控范围。在随后的日子里,王老师在自家院落里活动感到很不自在,有一种无形的压力。王老师找周某协商拆除探头,而周某以监视探头装在自己家为由拒绝。无奈,王老师只好求助周寨司法所,要求周某拆除监视探头,并向王老师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事件分析】

周寨司法所受理后,现场查看了周某的监视系统,正如王老师所诉,她家的院落有近一半在周某的监视范围内,王老师及家人在自家院落里的一举一动,从周某监视系统都看得清清楚楚。司法所认为,周某窥视及对外散布王老师不愿让外人知道的生活隐私是不对的,侵犯了王老师的相邻隐私权。相邻隐私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对自己的生活隐私及财产秘密不被相邻他人窥视并排除他人干扰的权利。周某在自家楼上安装监视探头,因院墙相对较矮,可能使王老师及其家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被周某窥视、知悉、干扰,客观上也已给王老师造成精神上及心理上的压力。

【最终结果】

经调解,周某自愿将装在二楼的监视探头拆除,改装在一楼,使王老师的院落不再监视范围内;王老师也放弃了赔偿精神损失的申请,两家又和睦如初。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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