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电视和广播上常常会看到或听到他人在模仿明星在做广告,那么模仿明星的声音做广告是否属于侵权呢?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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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明星的声音在广播里做广告是否侵权?

律师解答:

在现行法律下,模仿明星的声音不够成不侵权,因为音质、语气、语调并不构成知识产权,也不是肖像权的一部分。虽然很多明星的声音具有较高识别度(如葛优,赵本山),但模仿声音不等于盗用声音,同理,找长的像明星的人做广告也不侵权。

在《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八条新增加了注册声音商标的内容,比如赵本山能否将自己的声音和特定台词注册为声音商标。即便可以注册,侵权的举证也将比较困难。

知识产权方面虽然不构成侵权,但可能触犯行政管理法规。比如,《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和“引人误解”都是比较比较宽泛的说法,明星和消费者完全可以据此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查处就要看他们的判断了。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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