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是每个女职工应该享受的待遇,而男职工在女方休产假期间也可以享受照顾对方的权力。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陪产假,那么上海男职工陪产假有多少天呢?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原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即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同时,将原来为期3天的晚育护理假,调整至为期10天的配偶陪产假。
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邬惊雷介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新增加的目标人群主要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上海市户籍、均为非独生子女、已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夫妇,约为77.6万对。经过科学测算,3至5年内,上海市常住人口出生数量平均每年在26万人左右,2017年将迎来生育高峰,2019年以后,出生人口数将逐步回落。
2016年《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布
2016年1月1日开始,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奖励的相关规定,但各地方亦会根据中央精神对现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调整。
上海公布了最新《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内容,自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