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撰写的文章被报社采用,随后门户网站也转载了这篇文章。那么,网站转载他人文章,是否需要支付作者稿酬?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网友咨询】

我撰写的新闻稿件被某日报采用后,某狐和某浪网均予以了转载。请问这些网站转载我在某日报上发表的文章是否需要支付稿费?如若他们声称已经和某日报签订了版权协议,可以免费转载,我还能否主张向这些网站支付稿费?

【律师解答】

你好,可以的,你可以向某狐和某浪网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稿费,即使其与某日报签订了版权协议,某日报允许其可以免费转载但仍需向你支付一定的稿酬。

根据国务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的规定。

某狐和某浪网转载你的稿件当向你支付一定的稿费。即使他们与某日报签订了版权协议,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也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对你这个合同外的第三人产生约束力,你仍然可以要求某狐和某浪网支付的一定的稿酬。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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