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男子在家中强行实施性侵犯,但精液鉴定无法证明。那么,强奸案核心证据不足怎么判?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网友咨询】

我跟他三年前是男女关系、因好久未见想请他到家里叙叙旧、本来以为我跟他能像平常一样谈心,却没想到他因此而强行实施性侵犯,手机是被放在了客厅桌子上无法取到,记得反抗后直接失去知觉。精液鉴定无法证明,罪犯不承认他的一切罪证。可确定是在房间里一小时。强奸案核心证据不足怎么判?

【律师解答】

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按现场勘察笔录、被害人陈述、精斑检验鉴定、DNA鉴定、被告人口供(当然其他证据充分,没有被告人口供也可定罪)及相关证人证言。如何确定是否为强奸,还要丛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男女双方认知程度、衣物有无在案发时被撕破以及报案时间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如果已经报案,以上证据都是公安局立案后,通过侦查取得的。如果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充足的证据,也是可能的。如果公安局不能取得充分的证据,检察院应当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如果通过补充侦查还没有取得证据,检察院一般不会提起公诉,就是起诉到法院,法院本质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布无罪。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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